世大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GEM上市。本公司董事郑重声明,为了保障和加强本公司股东之利益,本公司一直依循并遵守香港GEM上市规则附录15的企业管治守则的条文,按照诚信的原则及遵循适合的管治方法经营业务。
本集团已经实施,并在不断改善本集团企业管治程序及政策。
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全体董事均就本集团事务付出充足时间及心力。每名执行董事均具有其职位所需足够经验,以有效执行职务。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关系。
董事会负责部署公司战略,编制年度、中期及季度业绩报告,制定继任规划、风险管理、主要收购、出售及资本交易以及其他重大运营及财务事宜。
董事会设立监察主任,亦成立以下小组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定期与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会面,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之成效及季度、中期及年度报告。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和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物色及提名合资格成为董事会新成员或填补董事会空缺人选,供董事会批淮及就股东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有关条文重选任何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一名非执行董事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责任包括制订薪酬政策、检讨年度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厘订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钟琯因先生(主席)
赵咏梅女士
井宝利先生
赵咏梅女士(主席)
赵新衍
井宝利先生
张炎强先生(主席)
赵咏梅女士
井宝利先生